今起全面降低社保费率,财政部社保司司长:不影响养老金发放
发布日期: 2019-05-09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今起全面降低社保费率,财政部社保司司长:不影响养老金发放

@中国之声 4月30日报道,社保费关系到企业负担和百姓切身利益。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也就是从今天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社保费率具体怎么降?谁更受益?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以后,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是否会受到影响?养老金会缩水吗?税务部门将如何确保降低社保费率政策落实到位?

 单位缴费比例降低3至4个百分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普惠性更强

这次出台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直接降低社保费率的措施主要有两项:一是降低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二是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期一年到2020年的4月3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这两项措施当中,关键性的举措是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幅度比较大,企业对此十分关注:“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相较之前的20%或者19%的费率水平,一次性降低3至4个百分点,相当于降低1/5。而且这次调整不是阶段性的、临时性的,属于长期性的制度安排,所以与目前的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政策相比较它的力度明显加大。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这次降费政策中受益。从地区范围来看,除了广东、浙江两省以外,其他的各省都可将费率降到16%,与目前阶段性降费率的省份的数量相比,受益省份的范围扩大了,而且不设任何条件,普惠性更强。”

游钧表示,按照方案,预计今年可减轻养老保险缴费负担1900多亿元,减轻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负担1100多亿元,三个险种合计全年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降费率保增长,企业和职工都会受益:“降费以后,我们企业一方面保住了,就业保住了,那么同时我们职工通过双降,它的缴费比例虽然没有降下来,但缴费基数降下来了,等于缴费的绝对额也下降了,这样的话对职工来讲,等于直接受益了,消费的份额增加了,会拉动当期的消费,这就是企业和职工同时都会受益。”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降费不影响养老金发放

不少人担心,降低费率后基金收入不可避免会减少,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是否会受到影响?对此,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表示,降费会减少基金收入,但不会影响养老金的发放:“因为从总量上看,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滚存结余不断增加。根据最新年报统计,201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项收入3.7万亿元,支出3.2万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的结余,2018年底已经累积结余近4.8万亿元。据测算,降费以后,未来几年仍能保持当期收支略有结余。从结构上看,绝大部分省份在执行降费政策后,基金收支状况比较稳健,具有较好的支撑能力,不会存在“穿底”的情况。”

符金陵表示,有关部门已制定应对措施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降费后基金收支压力加大的问题,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

郑秉文表示,结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近期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的测算情况,从长期来看需要多方举措来综合治理,让社保基金可持续性增强起来,“精算期是从现在到2050年,30年的预测期。从今年开始一直到2027年我们每年的养老金收支是平衡的,而且每年略有结余。从2028年开始收支平衡的压力就有所加大,但是依然可以保持14个月支付月数,在未来十年内是没有问题的。它的压力是来自于长期,长期来看我们需要未雨绸缪,要多方举措来综合治理,让我们社保基金可持续性增强起来。”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部门出台多方面配套办法,确保政策顺利落地

降低社保费率直接关系到企业负担和经济发展,税务部门在征管服务方面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表示,税务部门从建机制、强辅导、优服务、细核算等方面狠抓落实工作,出台了降费核算、信息系统等方面配套办法,确保政策顺利落地。

付树林:“围绕落实《方案》,税务总局制发了一系列操作性文件和配套办法,截至4月22日,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的通知、降低社保费率缴费服务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出台了降费核算、信息系统、技术保障等方面配套办法。根据《方案》政策调整变化和降费核算需要,及时对征管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切实做好运维保障工作,确保系统运行稳定,为《方案》落地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原题为《明日起全面降低社保费率 养老金会缩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