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职工福利费 不得超过工资14%
发布日期: 2015-06-23 来源:城市晚报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发改委近日制定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电网企业工资总额参照监审时前一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办法核定。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最高不得超过计入定价成本的工资总额的14%、12%、2.5%和2%。


  发改委表示,省级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国家能源局配合,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照国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