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 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福利
发布日期: 2015-12-28 来源:重庆商报

  临近元旦、春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指出,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通知》要求,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