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建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发布日期: 2016-09-22 来源:北京日报

  9月20日,市人力社保局在市人大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上透露,本市将建立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17年在一个区试点,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负担的政策性保险,为失能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此前海淀区已经试行了自愿参保的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解决了一部分失能老人的日常护理问题,但采用自愿参保形式不利于扩大覆盖范围,设定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也无法实现即时享受保障。这次在石景山区研究建立的是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坚持政府制度引领,作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托底政策,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筹集资金,当期参保、当期受益,为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提供长期护理保障。

  一般的保险提供资金保障,长期护理险则重在提供服务保障。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精神,长期护理险不是简单给失能老人发钱,而是以服务形式提供保障,定期为参保的失能老人提供日常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在政策与制度设计上,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政策性长期护理险将与商业保险制度有机结合,建立多层次的长期保险护理制度,并与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合理衔接;同时还要与社会化护理服务相结合,使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投入与护理服务精准匹配,最大限度发挥基金使用效率。这项制度将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协同推进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实现当期参保、当期受益,并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提供长期护理经办管理服务。

  政策性长护险试点工作开展后,将围绕试点方案,针对保障内容、养老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等相关难点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并逐步在全市推开,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搭建起完整的标准体系,形成符合本市实际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市人大代表建议,长期护理保险保的是服务,必须同步提高养老服务行业水平,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推进“互联网+养老”模式,提供与保险承诺相一致的保障服务内容。